乌鲁木齐市医保报销规定涉及门诊、住院、特殊病种及少儿等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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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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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20元,二级40元,三级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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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一级80%,二级70%,三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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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门诊诊疗费、药品费等符合医保目录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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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
- 包含糖尿病、高血压、脑出血等20种重大疾病,门诊治疗费用可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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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定点药店
- 支持外配处方购药,按一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80%)报销。
二、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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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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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00元,二级300元,一级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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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一级85%,二级75%,三级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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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补助金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2万元,支付比例90%。
三、特殊病种与家庭病床
- 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肾透析等)及家庭病床费用可报销70%-100%。
四、少儿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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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每人每年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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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门诊50%,住院85%-65%(按级别)。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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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需连续缴费满6个月才能享受待遇,退休人员缴费比例降至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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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个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8万元,超出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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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 :药品、特殊医疗服务等不在报销范围内。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以医保部门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