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职工医保每月1日至20日,单位需在此期间完成当月医保费的申报与核定,灵活就业人员则可全年参保但需注意连续缴费规则。 缴费基数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单位按6%、个人按2%比例缴纳,退休人员免缴。逾期缴费可能影响待遇享受,建议单位及个人合理安排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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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参保缴费规则
用人单位每月1日至20日需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当月缴费,提交工资证明等材料。缴费基数根据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核定,上限为社平工资300%、下限为60%。单位承担6%,个人2%由单位代扣代缴。退休人员无需缴费,但需单位在职工退休时办理手续变更。 -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可全年参保,首次需携带身份证至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比例为社平工资的8%(含个人账户)或4.2%(无个人账户),通过农业银行线下或线上渠道缴纳。中断缴费超过6个月将面临6个月待遇等待期,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
缴费逾期的影响
单位逾期申报可能导致医保待遇延迟生效;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超6个月后需重新等待6个月方可享受待遇。大病救助基金(在职40元/年、退休60元/年)需同步缴纳,确保全面保障。 -
便捷缴费渠道
单位缴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农业银行柜台、青海税务APP、支付宝等线上渠道完成,支持家庭共济账户代缴。
及时缴费是保障医保权益的关键,单位经办人及个人应密切关注截止时间,避免因漏缴或迟缴影响医疗报销。灵活就业人员建议设置缴费提醒,确保连续参保不间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