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保后二次报销
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报销范围主要分为基本医保报销和补充医保报销两个层次,具体如下:
一、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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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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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如4万元)以上的费用可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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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万元: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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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万元: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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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元以上: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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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医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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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报销情形
包括非定点医院就诊(紧急抢救除外)、职业病、工伤复发、交通事故伤害、违法伤害、食物中毒等。
二、补充医保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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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可获补充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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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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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以下:报销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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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万元: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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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元: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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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以上: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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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自然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额为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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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病种
包括恶性肿瘤、尿毒症、重症肝炎、脑中风、急性心肌梗塞等22类重大疾病,具体以当地目录为准。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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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如某地规定职工缴费基数为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80%,费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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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作用 :部分城市(如闻喜县)的医疗互助金作为二次报销,可减轻职工自付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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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补助 :职工未参保但家庭成员患重病且自付≥2万元,可申请3000元补助。
以上内容综合了职工医保、大病医疗互助及工会医疗互助的标准,具体细则需以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