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在镇医院可以报销,且报销比例较高(在职70%、退休75%),但需提前完成选点备案并遵守转诊规则。
- 选点备案是前提:职工需在参保地选定1家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普通门诊定点机构,备案后一年内原则上不可变更。未备案或未转诊的非选定机构费用不予报销。
- 报销比例分级明确:镇卫生院报销比例最高(在职70%、退休75%),一级、二级医院逐级降低。转诊至更高级别医院需基层机构同意,否则费用自担。
- 异地报销有条件:仅办理异地备案的参保人可在异地享受同等报销,否则费用需先自付10%再按比例报销。
- 结算方式需注意:持医保卡或电子凭证直接结算,垫付费用需提交材料申请零星报销。急救抢救等特殊情况可事后补报。
提示:各地政策可能微调,建议就医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选点及报销细则,确保权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