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3月最新调整,咸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发放标准如下:
一、基础养老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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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统一标准
自2024年1月1日起,咸阳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12元,达到每人每月 168元 (不含秦都区、渭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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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区域标准
秦都区、渭城区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 196元 。
二、高龄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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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9周岁 :每人每月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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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9周岁 :每人每月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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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99周岁 :每人每月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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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周岁及以上 :每人每月300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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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时间
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调整后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较2022年增长了约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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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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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满足当地参保条件且未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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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后参保,缴费年限不足的从补缴次月开始发放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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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基础养老金和高龄补贴由县(市、区)财政承担,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现行计发系数计发。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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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了解具体领取流程或资格审核,建议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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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基础养老金共同构成每月发放总额,计算公式为:
$$\text{基础养老金} = \frac{\text{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times (1 + \text{缴费工资指数})}{2} \times \text{缴费年限} \times 1%$$
$$\text{个人账户养老金} = \frac{\text{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text{计发月数}}$$。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府公开文件及权威媒体报道,确保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