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惠保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两大核心内容:社保内医疗费用和恶性肿瘤院外特定药品费用,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额度均为150万元。以下是具体说明:
1. 社保内医疗费用
- 报销条件: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住院治疗或门诊特定病治疗,属于大连市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后,剩余个人负担的医保报销范围内自付费用可申请报销。
- 免赔额:需扣除2万元免赔额。
- 报销比例:按照80%的比例报销。
- 年度限额:最高报销额度为150万元。
2. 恶性肿瘤院外特定药品费用
- 报销条件: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初次确诊罹患恶性肿瘤,由专科医生开具处方,在指定药房购买符合《大连滨惠保恶性肿瘤院外特定药品目录》的药品费用可申请报销。
- 免赔额:无免赔额。
- 报销比例:按照80%的比例报销。
- 年度限额:最高报销额度为150万元。
注意事项
- 既往症免责:保险生效前已确诊的疾病不予报销。
- 目录限制:恶性肿瘤院外特定药品需在目录范围内,否则不予理赔。
滨惠保为大连市基本医保的补充保险,适合需要进一步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的人群,具体保障内容和细则可关注“大连滨惠保”微信公众号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