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遇到医保和职工医保冲突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继续参保,另一种需及时办理退保手续。重复参保无法叠加报销待遇,还可能因缴费重叠导致权益受损,需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重复参保需主动退保。若同时参加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包括新农合),应优先保留职工医保。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更高、保障范围更广,且单位缴费部分具有福利性质。退保城乡居民医保可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到参保地医保局办理,线上部分地区支持政务平台申请。注意:职工医保停保需由单位办理,离职后转为灵活就业需自行续保。
报销待遇不可重复享受。两种医保均参保的情况下,看病报销只能选择一种。住院费用凭职工医保结算后,城乡居民医保无法二次报销。部分地区医保系统已联网,重复参保者可能被限制使用城乡居民医保账户,需提前解除冲突状态。
重复缴费可申请退回。在同一年度内缴纳两种医保费用的,城乡居民医保未生效前可申请退费。例如,1月缴纳城乡居民医保后,3月入职参加职工医保,可在职工医保生效前提交退费申请。已生效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原则上不退,但部分地区遇到跨制度转移时可协商处理,需提供职工医保参保证明及缴费凭证。
异地参保要及时转移衔接。流动就业人员可能出现职工医保在就业地、城乡居民医保在户籍地同时缴费的情况。跨省重复参保的,需保留就业地职工医保,停缴户籍地医保;本省内重复参保的,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账户合并,清除重复参保记录。
处理医保冲突要遵循“保留待遇优先险种,及时清理重复关系”原则。建议每年核查参保状态,避免因制度交叉影响就医报销。若对政策细节存在疑问,可拨打12393全国医保服务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