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就医可以直接报销,但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并选择开通跨省结算的定点医院。目前全国已实现住院、普通门诊及部分门诊慢特病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报销政策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比例”,个人仅需支付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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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两类人群可申请: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如退休异地定居、常驻外地工作等)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如转诊、急诊抢救等)。急诊抢救无需备案,视同已备案。 -
备案流程
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3分钟完成:- 选择备案类型(长期或临时),填写就医地和参保险种;
- 提交材料(部分地区支持个人承诺制);
- 备案生效后,持医保码或社保卡在备案地联网定点医院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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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规则
- 结算方式:直接结算(推荐)或垫付后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 政策差异:药品、诊疗项目按就医地目录,起付线、报销比例等按参保地标准,临时外出人员报销比例可能降低10%-20%; - 查询服务:小程序可查定点医院开通情况,避免因未联网导致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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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备案开始时间需早日期,否则可能影响结算;
- 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需确认医院是否开通对应服务;
- 未备案或非联网医院需先垫付,再回参保地报销。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已大幅简化流程,建议提前备案并确认医院开通情况,确保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