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医保住院报销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医院级别及医疗费用分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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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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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及退休人员: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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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1300元(与在职人员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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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及以上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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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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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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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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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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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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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至5.5万元: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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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5万元至15万元: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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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参加工作老工人在三级医院: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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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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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至5.5万元: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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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5万元至15万元: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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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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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至5.5万元: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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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5万元至15万元: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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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 全部费用按在职职工标准的90%-97.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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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
- 与职工相同比例(8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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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额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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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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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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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800元(60岁以上退休人员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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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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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三级医院55%,二级医院65%,一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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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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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基本医疗+大额医疗补助年度支付限额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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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年度支付限额45万元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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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级别差异 :部分医院(如省医、贵医)与普通医院报销比例不同,退休人员享受更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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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如重大疾病(25种)按全省统一标准支付
以上政策综合自贵阳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文件,具体以实际就医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