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为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且实际缴费需满5年;若退休时未缴足年限,需按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8%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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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参保职工需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满25年,其中在贵州省的实际缴费年限不得少于5年。2002年12月31日前的国家规定连续工龄可视为缴费年限。 -
退休后补缴规则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缴足最低年限的,需以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8%比例一次性补缴差额,费用全部纳入统筹基金。 -
继续缴费义务
缴足最低年限后未退休的职工仍需继续缴费,直至办理退休手续,确保医保待遇不间断。
医保缴费年限直接关联退休后的医疗保障权益,建议提前规划缴费,避免补缴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