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职工医保可以单独交,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以个人身份自愿参加职工医保,不再与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捆绑。具体政策如下: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资格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均可单独参加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和比例
缴费基数原则上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为上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用人单位缴费率与个人缴费率之和降低1个百分点。待遇享受等待期
首次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待遇享受等待期由不超过6个月缩短至不超过3个月。跨地区流动就业政策
缴费年限互认,取消统筹地区之间的政策壁垒,方便灵活就业人员跨地区流动参保。缴费方式
可通过江苏省社保局官方网站、支付宝等线上平台进行缴费,方便快捷。
江苏职工医保政策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更多选择,单独缴费政策降低了参保门槛,并优化了待遇享受等待期和跨地区流动政策,使参保更加灵活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