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无法查找到关于唐山妇幼农合报销比例的信息,但是我可以为您提供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信息供您参考:
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人每次100元
- 其他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每人每次200元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每人每次700元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每人每次1200元
- 支付比例: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
- 其他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80%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0%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5%
请注意,具体的报销比例可能会因个人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等级以及是否属于特定人群(如五保供养对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 60 周岁以上老年人、重度残疾人等)而有所不同。如需了解唐山妇幼农合报销比例的准确信息,建议直接联系唐山市医疗保障部门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最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