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险和补充险的设置及补贴政策如下:
一、基本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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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未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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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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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次设置 :全国统一12个档次(200-6000元),部分地区如天津、河北、黑龙江等增设至15个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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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按档次递增,例如天津一档600元补贴60元,十档4800元补贴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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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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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100元最低档次,政府代缴补贴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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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一、二级)按200元档次代缴补贴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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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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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申请补缴,但补缴后不享受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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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基础养老金+约139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现行计发系数139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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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充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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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条件
仅限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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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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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次设置 :通常比基本险少3-5档,例如天津补充险分5档(200-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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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按档次递增,如天津一档200元补贴70元,十档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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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同样享受政府补贴,补贴标准略低于基本险。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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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时效 :当年参保缴费才能享受补贴,补缴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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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调整 :部分地区每年调整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需以最新政策为准。
以上政策以2025年最新文件为基础,具体执行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参保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