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转诊到异地,需要完成备案和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才能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转诊流程:
备案
- 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途径办理备案。
- 备案时需选择备案类型,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或异地转诊就医人员等。
选定定点医疗机构
- 备案后,参保人需选择已开通跨省联网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可直接结算,门诊就医需按照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规定选择机构。
持码卡就医
- 就医时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以便完成费用结算。
注意事项:
备案有效期:
-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长期有效;
-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特殊人群备案:
-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无需额外提交材料。
提示:
备案完成后,参保人可多次在备案地就医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但需确保备案信息与实际就医情况一致,避免因信息不符导致无法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