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政策规定如下:
一、基本缴费年限要求
-
最低缴费年限
参保人需累计缴费满15年,且年满60周岁时,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待遇。
-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参保时年满60周岁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允许补缴至满15年。
-
2011年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无需缴费即可领取基础养老金。
-
二、超过60岁后的缴费选择
-
继续缴费的益处
-
增加个人账户养老金;
-
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基础养老金每超1年增加2元。
-
-
补缴政策
-
一次性补缴 :2025年4月前,全国大部分省份(如安徽、黑龙江、四川等)支持已缴费年度提档补缴,可补缴至满15年;
-
限制政策 :广东省自2025年3月1日起,年满60岁但缴费不足15年的居民需延后至65岁,且仅限原缴费档次补缴,不可提档。
-
三、注意事项
-
若到达60岁后未缴费且未补缴,将无法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部分地区需满足其他条件);
-
建议尽早补缴,避免影响养老金待遇。
超过60岁后仍可继续缴费,并有机会通过补缴提高养老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