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和养老保险政策,农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社保中的养老保险 不能同时缴纳 ,具体原因如下:
一、政策规定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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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限制
我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 一人只能享受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即职工社保中的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可叠加。
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后,再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属于重复参保,需终止其中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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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设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分属不同保障体系,前者是 自愿性、非强制性的社会救助型保险 ,后者是 强制性的职工保障制度 ,两者在缴费标准、待遇水平、覆盖范围等方面存在本质差异。
二、实际操作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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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冲突
若同时缴纳两者,退休时将无法同时领取两种养老金,需选择其中一种。部分地区可能因系统或政策差异导致重复缴费记录,但最终会以职工社保的缴费记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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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计算差异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由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组成(约130-350元/月),而职工社保的养老金计算方式完全不同,通常更高。若选择职工社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将失去意义。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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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选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设有多个缴费档次(如100元、200元、500元等),但缴费档次与退休待遇成正比,建议根据经济能力选择较高档次以提升养老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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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困难群体 :若因经济困难无法持续缴费,可申请缓缴或暂停缴费,但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总结
建议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养老保险制度。若已参加职工社保,无需再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若经济条件允许且未参加职工社保,可考虑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提高养老保障。需注意,重复参保可能导致待遇损失,并可能面临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