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停保办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和渠道,具体如下:
一、暂停待遇申请(非终止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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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当地社保部门官方平台(如“粤省事”小程序)申请。操作步骤包括:
- 登录小程序→选择社保服务→进入“养老保障”栏目→暂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提交个人信息及暂停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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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社区(乡镇保障所)提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暂停申领表》,由工作人员审核后办理。
二、终止参保(完全停止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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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待遇领取银行卡、指定受益人身份证、死亡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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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支付个人账户余额。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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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失踪/死亡 :参保人因服刑、失踪或死亡时,需由家属向社保机构提交相关证明申请终止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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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岁)可申请退休并停缴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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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出国定居 :提供失业证明、解除合同证明或出国定居证明等材料申请停缴。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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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具体材料要求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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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辽宁)可通过税务部门APP或银行代扣办理参保变更。
以上方式均需在户籍所在地办理,跨省参保需关注当地异地社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