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医保跨省就医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医院级别及是否办理备案手续等因素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备案后跨省就医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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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后常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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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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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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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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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如退休人员):三级医院60%、二级医院65%、一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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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门诊报销
- 需办理异地就医转诊备案,报销比例与住院一致。
二、未备案或非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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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 :报销比例在省直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上降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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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如三级医院50%、二级医院60%、一级医院7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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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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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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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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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00元(退休人员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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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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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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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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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部分按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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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救助
- 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职工及退休人员报销比例80%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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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退休人员 :在长期居住地或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参照省直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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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保 :跨省就医报销比例与城镇职工医保一致
建议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并提前了解就医地的具体报销政策,以最大化报销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