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转移
当社保参保地和缴费地不一致时,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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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条件
参保人跨统筹地区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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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流程
需携带社保卡、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至新参保地社保经办中心办理转移手续,转移后按新参保地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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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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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每个参保地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需将养老保险关系及资金归集至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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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多个参保地且均满10年,可选择最后一个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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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保险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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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地变更登记
可到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地变更登记,或通过线上渠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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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与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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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 :部分城市支持将医保关系转移至户籍地或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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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失 :若需更换社保卡,可在现参保地办理挂失并补卡,新卡具有全国通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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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险种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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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 :因这两项保险由用人单位缴费且与就业地绑定,个人无法转移,需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继续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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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累计规则 :转移后缴费年限不累计计算,仅限基本养老保险。
四、办理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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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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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原卡注销后需重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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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部分地区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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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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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社保经办中心或官方APP确认具体转移流程及材料要求,避免影响社保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