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福建省内社保卡已实现跨市使用,具体如下:
一、省内跨市就医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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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换卡
自2024年2月1日起,福建省内跨设区市就医、购药无需更换社保卡,持原卡即可直接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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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用旧卡
原社保卡的“停用”功能已于2024年2月1日下线,之后将无法使用。
二、异地就医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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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办理 :跨省异地就医人员需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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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规则 :备案后,持卡人可持社保卡在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医疗费用,个人账户余额不足部分自费。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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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与跨省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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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内异地就医与跨省就医存在差异,省内异地通常指不同设区市,而跨省需额外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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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跨省就医,需提前通过全国医保平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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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统一性
- 全省统一启用社保卡作为异地就医介质,逐步停用原有的异地就医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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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若未办理备案或社保卡信息不一致,将无法直接结算,需按当地规定补办或重新备案。
四、其他功能
社保卡在省内跨市使用后,仍可正常办理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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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实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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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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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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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申领
建议办理前通过福建人社厅官网或当地社保局确认最新政策,以确保顺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