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备案,选择定点机构
以下是江苏省异地就医使用医保卡的详细指南:
一、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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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
参保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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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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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医保云APP(注册登录→异地就医→自己备案或他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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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我的南京APP的异地就医备案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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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材料
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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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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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备案 :适用于在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在居住地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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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备案 :适用于短期出差、旅游等临时需求,按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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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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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网定点机构
完成备案后,全国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均可直接结算住院费用,门诊需符合参保地规定;
- 江苏省内异地就医需在南京市各区、街两级社会保障卡制卡网点开通异地结算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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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医院资质
就医前需确认医院是否为参保地认可的跨省/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可通过全国定点医疗机构查询平台查询。
三、就医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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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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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时直接扣除医保报销比例,个人自付部分由个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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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需符合参保地门诊报销政策,部分城市支持直接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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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垫付后报销
若医院不支持直接结算,需先自费垫付医疗费用,凭诊断证明、发票等材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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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差异
跨省直接结算比例通常低于参保地直接结算比例,具体以参保地政策为准;
- 基本医疗保险仅保障合规医疗费用,大病医疗保险需符合大病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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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使用
个人账户余额不可跨省使用,仅限参保地就医时个人自付部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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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就医资料
医疗病历、发票等材料需妥善保留,作为报销凭证。
五、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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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 :需通过参保地医保机构办理转诊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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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需在居住地办理异地安置备案。
建议办理备案前通过医保经办机构或官方APP确认最新政策,不同城市可能存在细节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