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门诊慢特病报销规定如下:
一、病种范围
截至2025年2月,湖北省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统一调整为14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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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门诊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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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毒症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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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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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性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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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胰岛素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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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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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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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红斑狼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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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障碍性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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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极高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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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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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风湿关节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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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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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金森病
部分城市(如武汉)将“脑瘫”等病种单独纳入门诊特殊疾病保障范围。
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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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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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不低于89%(退休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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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报销比例70%(大学生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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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 一般人群:70%(大学生90%)
注意事项 :
- 不同城市可能存在细微差异,例如武汉将糖尿病报销比例设为80%(退休85%),而其他城市可能更高。
三、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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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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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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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调整 :如“脑瘫”病种,职工医保年度限额为1万元,城乡居民医保为8500元
叠加政策 :门诊慢特病待遇与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住院等医疗费用合并计算,累计不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职工20万元,居民12万元)。
四、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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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认定 :通过医保经办机构备案或专家鉴定获得病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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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直接结算,无需额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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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补充医保 :部分城市(如武汉)支持二次报销,比例通常为90%-98%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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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 :使用医保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需先自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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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支持跨省直接结算
以上政策综合自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及各地最新文件,具体以参保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