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2021-2025年禁渔期政策,禁海休渔期内禁止使用拖网等禁用渔具进行捕捞。具体规定如下:
一、禁渔期分类与禁用渔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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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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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网、张网禁渔时间为每年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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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作业类型禁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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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黄海
- 拖网、张网禁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
二、特殊区域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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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 :19个基点作成联结线的西侧海域为拖网禁渔区,机轮拖网渔业全面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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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半岛 :如青岛5月1日至8月20日禁渔,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侧海域专项捕捞受限额管理。
三、违规处罚
- 非法捕捞 :使用禁用渔具(如网眼尺寸低于50mm的网具)或禁渔期作业,将面临罚款、没收渔获物、暂扣或吊销捕捞许可证等处罚。
四、政策目的
禁渔期通过禁止捕捞活动,为海洋生物提供繁殖和生息期,促进渔业资源恢复,保障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禁海休渔期内使用拖网属于违法行为,需严格遵守禁渔期规定,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