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休渔期通常为每年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覆盖东海海域大部分捕捞作业,核心保护期长达4个半月。其中,拖网、刺网等作业渔船需全程休渔,而部分特许作业(如桁杆拖虾、笼壶类等)可在8月1日后申请专项捕捞许可。
- 统一休渔时段:2024年起,东海海域全面实施5月1日至9月16日的休渔政策,结束以往不同作业类型分阶段开捕的做法,强化资源保护力度。
- 特许捕捞例外:虾蟹类、中上层鱼类等资源允许4种作业类型渔船(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灯光围网)在8月1日后申请专项许可,平衡生态保护与市场需求。
- 市场销售限制:5月8日至8月1日期间,禁止销售带鱼、大黄鱼、梭子蟹等8种海洋冰鲜或活体水产品,确保休渔实效。
- 特殊资源保护:梭子蟹抱卵亲蟹和幼蟹禁捕期更早(4月1日至9月16日),针对性保护繁殖期关键种群。
休渔期是海洋生态修复的重要措施,遵守规定既是对渔业资源的负责,也为未来可持续捕捞奠定基础。建议市民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储备海鲜,支持合法捕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