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沿海休渔时间表根据海域和纬度有所不同,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海域的休渔安排:
一、休渔时间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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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黄海(北纬35度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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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渔时间: 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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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渔作业类型:拖网和帆张网作业(桁杆拖虾暂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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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东海(北纬35度至26度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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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渔时间: 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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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渔作业类型:拖网(桁杆拖虾暂除外)、帆张网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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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北纬26度30分至12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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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 (5月1日-8月1日):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作业类型为拖网和帆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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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 (8月中旬):结束休渔,恢复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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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北纬12度以北,含北部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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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渔时间: 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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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渔作业类型:除钓业和笼捕外的其他所有作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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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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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类型限制 :不同海域对禁渔作业类型有明确限制,如桁杆拖虾、灯光围网等需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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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渔结束时间 :黄海、东海部分区域休渔期结束时间为9月16日,南海和渤海北部湾为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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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与监管 :休渔期间禁止违规作业,相关部门会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三、法律依据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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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渔制度依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等文件执行,特殊经济品种需报农业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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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厦门市进一步强化了休渔管理,执行“最严格”制度,休渔期与全国统一安排一致。
以上时间表综合了近年政策调整,实际执行中可能因天气、生态监测等动态因素微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