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门特直接报销政策,是为解决参保人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费用报销难题推出的便民举措。截至 2024 年 12 月 1 日,全国所有医保统筹地区作为就医地均能提供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这10 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医保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要享受该政策,需满足以下条件并按流程操作:
- 完成参保地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各地对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认定标准和申请材料要求不同,比如有的地区认定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需提供病理诊断报告等材料,具体要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办理时,可关注当地医保局官网、公众号或拨打 12345、12393 医保服务热线了解流程。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在 “异地备案” 服务专区-“异地就医更多查询”-“门慢特资格” ,查询自己享有的门诊慢特病待遇。
-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方式多样,线上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参保地政务服务网或医保小程序办理;线下可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备案原因一般有异地长期居住、异地转诊就医、异地临时就医等,要如实选择。像天津、河北部分患者可能有免备案政策,具体看参保地规定。
- 选择就医地已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在 “异地备案” 服务专区 ,点击查询服务下的 “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查询” ,选择就医地,输入定点医疗机构名称,查询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特病结算开通情况及支持病种;也可以点击 “更多筛选”,在 “开通类别” 中选择门诊慢特病,查询就医地开通的所有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若参保地对定点医疗机构选择有限制,比如要求选指定等级或数量的医院,需按参保地规定执行。
- 就医结算:就医时,主动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告知医生自己是跨省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患者及所患病种。医生按就医地管理要求诊疗,开具符合规定的处方和检查检验项目。结算时,属于 10 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按 “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 原则结算。即异地就医哪些能报销,哪些不能报销,以就医地医保目录为标准;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仅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医保报销部分由就医地医保部门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若不满足上述条件,比如就诊的定点医药机构未开通或只开通部分门诊慢特病病种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或享有的门诊慢特病待遇不属于规定的 10 个病种之一,就需全额自费结算后,回参保地按规定申请手工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