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社保医保缴费基数调整政策,相关标准如下: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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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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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4053.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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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2026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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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申报工资低于下限则补足,高于上限则按上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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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 统一采用4053.6元/月为缴费基数,通过线上渠道申报缴费。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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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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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4053.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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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2026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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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2%,单位缴费比例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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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 个人缴费标准 :每人每年不低于380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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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计算 :涉及“上年度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1070元)的,统一按该数值的60%(4053.6元)和300%(20268元)确定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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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机制 :2024年1-8月已申报工资与标准有差额的,由税务部门统一计算补缴金额。
以上信息综合了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及税务部门的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