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起,我国社保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将逐步从15年延长至20年,具体执行时间与退休年份挂钩,并允许通过延缴、补缴或转换保险类型等方式解决年限不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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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调整分步实施
2030年前退休的人员仍按15年标准执行,之后每年增加6个月缴费要求,至2039年全面过渡至20年。例如,1975年出生者需缴满19年,1976年及之后出生者需缴满20年。 -
退休年龄同步延迟
男性退休年龄从60岁逐步延至63岁(每年延迟3个月),女性职工从50/55岁延至55/60岁。1965年后出生群体受影响最大,需同时满足延迟退休和延长缴费的双重要求。 -
年限不足的解决方案
- 继续缴费:达到退休年龄但未满年限者可选择按月延缴,如58岁仅缴12年者可续缴3年至达标。
- 转入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养老转居民养老可解决年限问题,但待遇显著降低(如月领金额从3500元降至1100元)。
- 一次性补缴:部分地区允许补缴差额年限,需根据地方政策操作。
提前规划缴费年限和退休时间至关重要,尤其是中青年群体需尽早参保,避免因新规影响养老金领取。灵活利用补缴或延缴政策,可最大限度保障退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