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免税收入
生育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方式如下:
一、申报方式
- 单位申报
用人单位在发放生育津贴时,可将津贴作为 免税收入 申报,此时职工无需额外操作。
- 个人申报(需补缴)
若单位未在预扣预缴时申报免税收入,职工需在 年度汇算清缴 时自行申报。操作步骤:
-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 → 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 选择"其他免税收入" → 新增生育津贴免税项目 → 填写金额并保存。
二、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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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需在生育津贴发放时同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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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报 :需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完成年度汇算清缴。
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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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需提供生育津贴发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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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报 :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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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部门拨付生育津贴的核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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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开具的"已发放生育津贴且按工资薪金申报个税"的证明。
四、注意事项
- 金额计算
若单位预扣预缴时未扣除生育津贴,需在汇算时补缴个税并申请退税,计算公式为:
$$应补缴个税 = \text{生育津贴总额} - \text{已预扣预缴金额}$$
其中,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按 较高值 申报。
- 申报错误更正
若前期申报错误,可在次年3月1日前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的"更正申报"功能办理。
- 跨年度处理
若生育津贴跨年度发放,需在对应年度内申报免税收入,避免遗漏。
五、操作步骤示例(以南京为例)
- 查询生育津贴
通过"我的南京"App → "医保服务" → "生育保险查询" → "待遇记录"查看金额。
- 填报免税收入
在个税APP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中,新增生育津贴免税项目,填写金额并提交。
通过以上步骤,可确保生育津贴依法享受免税优惠。若需进一步确认,建议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