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2025年荆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报销比例及标准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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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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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内: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800元、三级医院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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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外: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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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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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基本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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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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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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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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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基本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先自付10%后再按甲类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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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统筹封顶线
- 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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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重性精神病、恶性肿瘤等特定疾病有专项起付线减免政策
二、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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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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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55%报销,年累计限额350元(含一般诊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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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10元/天(不含一般诊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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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两病”待遇
-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年度支付限额分别增加50元、100元,合并计算后限额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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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 报销70%,与普通门诊统筹限额合并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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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未按规定转诊的,个人自付比例提高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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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费报销 :市内单次住院最高4万元,市外无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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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结算时间 :次年3月前完成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