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黑龙江省职工医保政策,缴费标准如下:
一、缴费基数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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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以参保人员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准,实行上下限浮动。下限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300%。例如,若某地2015年社平工资为2438.42元,则缴费基数下限为2438.42元,上限为7315.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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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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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 :8%(2016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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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5%(2016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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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前5年按3%比例缴纳,5年后过渡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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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档次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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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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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 :个人缴费4%,不建立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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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 :个人缴费6%,不建立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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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档 :个人缴费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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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档 :个人缴费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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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
2016年缴费基数上限为10674元,下限为2135元,个人缴费基数不得超过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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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2016年前5年按3%缴费,5年后过渡到5%;2016年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438.42元(社平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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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2016年9-2017年6月参保缴费,一档140元+财政补助,二档350元+财政补助。
四、政策调整说明
2017年政策调整后,个人缴费比例降至2%-5.6%,并新增居民医保,但2016年数据仍为历史参考。
以上信息综合自2016年官方文件及权威平台数据,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