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类型、病种及参保人群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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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医疗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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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300元起付线,报销比例从65%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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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标准5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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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慢性病
- 覆盖38种重症疾病(如冠心病、恶性肿瘤等),门诊治疗按病种保障,报销比例70%(在职人员)或75%(退休人员)。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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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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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下 :个人全额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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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 :按医疗机构等级分段报销,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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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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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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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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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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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4.77万元,大病保险再报销50万元,合计74.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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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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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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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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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门诊费用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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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门诊1300元起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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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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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生育医疗费用按门诊统筹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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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生育、产科并发症等按住院规定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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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补充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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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覆盖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报销比例不低于80%,年度额度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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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医疗保险 :企业可补充职工医保,个人也可自愿参保。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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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通过医保经办机构或官方APP查询最新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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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特殊药品、检查项目可能纳入单列门诊统筹支付,不设起付标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南宁市医保政策,实际报销需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