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社保断缴补缴政策允许个人以灵活就业身份补缴养老和医疗保险,但断缴超过3个月需重新计算连续缴费年限,且补缴时需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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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条件与身份限制
浙江省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补缴社保,但仅限养老和医疗两险。若曾有过工作经历且符合年龄要求(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上),可凭原始材料以个人身份补缴中断的社保费用。 -
断缴时间的影响
断缴3个月内可补缴,不影响连续缴费年限;超过3个月则需重新计算年限,且医保断缴超3个月后需重新缴费(此前缴费年限清零)。 -
补缴费用与滞纳金
补缴需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费用根据欠缴金额和时长计算。用人单位欠缴的,社保机构可强制划拨账户资金补缴。 -
所需材料与办理流程
需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表等)或户籍材料。流程包括提交申请、审核材料、核定补缴金额并缴费,材料不全需及时补正。
总结:浙江省社保补缴政策兼顾灵活性与规范性,个人需注意断缴时限和材料准备,及时办理以避免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