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生育津贴政策主要适用于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职工。津贴金额根据产假或休假天数计算,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单位上一社保缴费年度月平均工资除以30。以下是具体内容:
1. 津贴金额及发放标准
- 产假天数:正常生育享受128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 流产或引产:根据妊娠月份,分别享受20天、30天、42天或98天的津贴。
- 计划生育手术:如输卵管结扎手术享受21天,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享受2天等。
- 计发基数:津贴金额为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
2. 申请条件
- 参保要求:职工需连续缴费满6个月,且在生育或手术时仍在参保状态。
- 户籍要求: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参保的职工均可申请。
- 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且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3. 申请流程
- 所需材料:
-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单位盖章)。
- 职工身份证、结婚证、社保卡等有效证件。
- 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
- 办理步骤:
- 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向所属医保分局提交申请。
- 审核通过后,津贴费用将拨付至单位账户,由单位发放给职工。
4. 注意事项
- 津贴申请需在分娩或手术后的12个月内完成。
- 补缴时间不纳入缴费年限计算。
- 一次性生育补贴:失业期间生育的女职工可领取补贴,金额视流产、顺产或难产情况而定。
通过了解以上政策,职工可以更清楚地掌握津贴申请的条件和流程,确保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