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铜陵市2019年及后续政策规定,生育津贴的领取期限及条件如下:
一、基础领取期限
生育津贴的默认领取期限为 3个月 ,计算标准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3个月。
二、特殊情形延长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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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与剖腹产差异
若生育方式为剖宫产,生育津贴可增加 半个月 (即15天);若为难产或多胞胎生育,每增加一个婴儿,生育津贴再增加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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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相关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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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或引产的,享受 1.5个月 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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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宫外孕的,享受 1个月 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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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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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延长产假的,每延长60天产假,增发 2个月 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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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发 半个月 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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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发 半个月 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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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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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需连续参保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含断缴后补缴的连续月份),且生育时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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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 :分娩后应在6个月内,流产、引产等需在治疗后3个月内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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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标准,职工个人不缴费。
四、政策依据
以上政策依据铜陵市医疗保障局及政府公开信息整理,与《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等法律法规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