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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莞, 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并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的,就有资格申领生育津贴 。用人单位需按规定为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一定时间,通常是在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用人单位已为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若生育时未连续缴满12个月,但在生育后用人单位继续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生育津贴也会补发。
具体申领条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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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职工参加东莞市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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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行为必须是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例如依法登记结婚,且生育符合当地计划生育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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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为:生育津贴 =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规定的假期天数。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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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以保障生育津贴的申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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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并遵守国家和东莞市的计划生育政策,确保生育行为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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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及时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以缓解生育期间的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