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个月
根据通辽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生育津贴的缴纳时间要求如下:
一、基本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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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纳时长
生育津贴需连续缴纳满 12个月 ,且生育时仍在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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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缴费满12个月,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满12个月后可申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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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缴费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生育津贴按实际缴费月份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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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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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不足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生育津贴按实际缴费月份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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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中断缴费超过6个月,需补缴后重新计算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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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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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津贴
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其在本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缴费月数计发。例如,缴费12个月的职工生育时,每月可获相当于本人工资100%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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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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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职工本人工资300%的,按职工本人工资计算;低于职工本人工资60%的,按职工本人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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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计划生育晚育(如晚育1年)的,增加1个月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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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时间与待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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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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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需在分娩次月起或累计参保满12个月后申领,办理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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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非参保地生育,需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申领,直接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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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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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产假合并计算为1年假期,期间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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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流产等特殊情形可额外增加津贴(如难产+0.5个月,多胞胎每多1个+0.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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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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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费责任 :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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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具体细则以通辽市最新社保政策为准,建议生育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通辽市生育津贴需连续缴纳满12个月,且符合当地生育政策,方可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