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医保定点医院的选择数量根据参保类型和医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规定如下:
一、居民医保定点医院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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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参保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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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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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机构类型 :乡镇卫生院(含行政村卫生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乡镇卫生院共享同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或“县区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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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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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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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机构类型 :儿童医院(含妇幼保健院)或未设置妇幼保健院的县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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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医保定点医院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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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1-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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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要求 :
- 若选择2家,其中至少1家需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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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流程 :因居住地变动需变更定点医院时,需满1年通过社保中心办理,次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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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方式 :可通过医保经办机构、社保所、网上平台(如粤省事)或医院扫码登记。
以上信息综合了惠州医保政策文件及最新调整内容,确保覆盖不同参保群体的选点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