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社保在广州看病的报销政策如下:
一、联网医院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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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内联网医院
若在广州的定点医院(如三甲、二甲等)住院,出院后可直接在医院现场结算报销,无需额外备案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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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联网医院
需在出院后90天内携带以下材料到佛山市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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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结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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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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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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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全额结账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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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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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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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通过“i社保”APP、自助终端或社保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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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备案需提供就医地医院转诊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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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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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 :按佛山市医保目录执行,起付标准、支付比例与本地一致(如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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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 :直接结算按广州市医保目录执行,佛山医保支付比例可能降低(如非定点医院仅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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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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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与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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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参保需连续缴费6个月(含)后才能报销,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需重新缴费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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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2个月内参保)不设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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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
- 无论联网或非联网,均需提供:医保卡、住院费用结算单、出院诊断证明、药品/检查费用明细等。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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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备案 :通过三级定点医院转诊至广州市定点医院,可按市内报销比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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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住院 :超过90天的长期住院需定期结算,每次结算重新计算起付标准。
建议办理异地就医前通过“i社保”APP确认最新备案流程,避免材料遗漏影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