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开票扣除8个点是乘以0.92”的问题,主要涉及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计算规则。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背景说明
2017年7月1日,我国增值税税率进行了全面调整,将原17%的税率降至16%,并新增了10%和6%的税率。其中,原17%税率对应的增值税额需按新税率计算后差额调整,这一调整通过“扣除率”的方式体现。
二、8%扣除率的计算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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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17%税率与新税率的差额
原17%税率下的增值税额为:
$$\text{原税额} = \frac{\text{不含税金额}}{1.17} \times 17%$$调整后按16%税率计算:
$$\text{新税额} = \frac{\text{不含税金额}}{1.17} \times 16%$$差额为:
$$\frac{17%}{16%} - 1 = 8%$$即原税额的8%部分需要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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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为简化计算,直接采用公式:
$$\text{调整后金额} = \frac{\text{原税额}}{1.08}$$其中,1.08是 $\frac{1}{1-8%}$ 的近似值,相当于在原税额基础上扣除8%。
三、与乘以0.92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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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以0.92 :这是早期增值税改革中,针对13%税率调整时采用的简化计算方法(即扣除23%)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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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以0.92 :是2017年8%税率调整时的配套计算方法,专门针对8%的差额。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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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扣除率仅适用于2017年7月1日前已开具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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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日后新开具的发票,需按新税率直接计算税额,不再适用扣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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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差额纳税,需根据具体业务判断适用哪种税率及计算方法。
不开票扣除8个点采用乘以0.92的公式,是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标准计算方法,用于确保税收公平性和简化税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