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价×(1-10%)
总价下浮10%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常见方式,需根据具体场景选择适用方法:
一、直接计算法
-
下浮金额计算
下浮金额 = 原总价 × 下浮比例
例如:原价200万元,下浮10%时,下浮金额 = 200万 × 10% = 20万元。
-
下浮后总价计算
下浮后总价 = 原总价 - 下浮金额
例如:200万 - 20万 = 180万元。
二、比例调整法
-
直接乘以折扣率
下浮后总价 = 原总价 × (1 - 下浮比例)
例如:原价200万元,下浮10%时,下浮后总价 = 200万 × (1 - 0.10) = 180万元。
三、实际应用补充说明
-
综合单价调整
若工程采用综合单价计价,下浮10%后需将综合单价乘以90%(即0.9)。例如原综合单价为1000元/㎡,下浮后单价为1000元/㎡ × 0.9 = 900元/㎡。
-
工程量清单调整
下浮后需根据新总价和原工程量清单重新计算工程量。例如原总价200万元,下浮10%后总价180万元,若原清单工程量为1000m³,则调整后综合单价 = 180万 / 1000m³ = 1800元/㎡。
四、注意事项
-
下浮率的应用场景 :下浮率通常用于招投标阶段,指投标报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优惠比例。
-
地区差异 :部分地区(如广西)可能通过工程量计算软件直接调整总价或综合单价,操作时需确认具体规则。
通过以上方法,可灵活应对不同工程场景下的价格调整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