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保在二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群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一般性报销比例(非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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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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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5%(18万元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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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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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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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及以上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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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650元,报销比例50%(10万元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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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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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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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镇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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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0%(10万元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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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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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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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区差异补充(如重庆、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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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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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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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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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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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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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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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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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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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封顶线 :不同地区对起付线、报销比例及年度封顶线(如10万元、8万元)的规定可能不同,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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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优惠 :部分地区(如重庆)对连续参保的第二年起提高报销比例(最高10%),但需符合参保条件。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年龄、就医地点及医保类型,结合当地最新政策确认具体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