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最低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
-
2018年1月1日前参保人员
若在2018年1月1日前已参加职工医保,退休后累计缴费满 20年 ,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
2018年1月1年后参保人员
-
男性 :最低累计缴费年限为 25年 ,退休后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
女性 :最低累计缴费年限为 20年 ,退休后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
二、其他注意事项
-
实际缴费年限 :需满足累计缴费年限要求,且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
-
退休后补缴 :若达到退休年龄但未缴足最低年限,需以退休时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8%比例一次性补缴,费用纳入统筹基金。
-
政策调整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江门市计划于2030年1月1日前将男职工最低缴费年限统一至30年,女职工25年,但当前(2025年)尚未实施。
三、特殊群体
- 退役军人 :服现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与入伍前及退役后参保年限合并计算。
以上政策适用于职工医保, 居民医保 不计算累计缴费年限。建议参保人员关注最新官方通知,以确认政策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