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厅是政府主导的公共服务平台,主要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及相关服务,其职能和作用可概括如下:
一、核心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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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交易平台
承担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疗用品采购、罚没物品拍卖等所有公共资源集中交易服务,实现公共资源统一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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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保障
提供交易场所、信息发布、档案管理、专家抽取、保证金代收代退等配套服务,并配合行政监督部门对交易活动进行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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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
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协调交易活动,对交易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管理范围
覆盖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国有资产拍卖等。
三、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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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行 :制定和实施交易政策、法规,建立统一交易规则和运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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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 :负责交易信息化平台建设、运行及维护,统一发布交易公告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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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协调 :与相关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防范交易风险。
四、性质定位
属于 事业单位 ,通常隶属于同级政府,承担公共服务职能。
通过以上职能和机制,公共资源交易厅在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公平竞争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