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标准规定如下:
一、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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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依据
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内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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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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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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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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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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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资性收入包含税后利润提成、业务承包收入等,均应纳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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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其营业额提成部分按60%计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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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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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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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单位16%、个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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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单位8%、个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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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单位0.5%-1%、个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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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单位0.2%-1.9%、个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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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单位0.8%、个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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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缴费比例约为20%,基数在60%-300%范围内自主选择。
三、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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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例如广东、东莞、深圳等地2025年缴费基数下限为4492元,上限为27501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下限为5500元,上限为275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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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制
各地每年发布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次年调整缴费基数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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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罚
单位未按规定缴费的,需补缴欠缴金额并加收滞纳金(每日0.2‰)。
四、特殊群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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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满20年但未满法定退休年龄 :男性45周岁、女性35周岁以上可获财政补贴至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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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体退出补贴范围 :按正常缴费政策执行。
以上规定综合了国家统一标准与地方差异,具体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