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乙医院升级为二甲医院需满足以下核心条件,并达到相关标准:
一、基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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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数要求
需达到400张床位,且实际开放床位需满足编制床位数的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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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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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技术人员硕士以上学位人数需≥6名(二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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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科室需配备一定比例的高级职称人员(如主治医师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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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能力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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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与人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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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开放床位与卫生技术人员比例≥1:1.4(二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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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与护士比例≥1:1.2(护理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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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执业与行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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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执业许可证需定期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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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满意度≥85%(通过随机调查50名出院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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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重大医疗事故及违规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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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质量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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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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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评审前1年无重大医疗事故(如3人以上死亡、10人以上重伤或1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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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需来自指定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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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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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12天(二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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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合格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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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科室设置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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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科室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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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设置重症医学科(每100张床位≥2张)和病理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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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内、大外科床位数需占医疗总床位的50%以上(二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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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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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建筑面积需符合综合医院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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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配置需满足临床诊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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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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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需通过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的评审专家团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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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周期通常为3年,需持续符合动态管理标准。
注 :具体细则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建议医院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