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肥料执行标准,主要规定如下:
一、肥料分类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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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肥料
适用范围:以氮、磷、钾为基础养分的三元或二元固体肥料。
不适用: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等单一养分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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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适用范围:经发酵处理的有机物料与无机肥料复合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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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微生物菌剂
适用范围:含有效菌的活菌制剂,用于改良土壤、促进养分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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掺混肥料(BB肥)
适用范围:至少两种养分标明量的干混型肥料,适用于缓释、控释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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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释肥料
适用范围:氨肥、钾肥、复混肥料等颗粒的缓释加工产品。
二、新国标核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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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非法添加
不得添加激素、染色剂、抗生素等危害环境或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物质。若使用植物生长激素,需在包装中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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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与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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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分为生态级(无污染)、农田级、园林级,以有害物质限量指标划分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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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需标注通用名称(如“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不得以“总有效成分”等模糊表述替代具体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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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量与包装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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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分含量以单一数值标明(如氮:15%),复合肥料需分别标注总氮、磷、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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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拆分标注包装内物料养分(如“黑粒有机质20%”),微量元素含量低于0.02%或中量元素低于2.0%时不得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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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指标强化
增加重金属(如砷、铅)、农药残留(如三氯乙醛)、微生物污染(如粪大肠菌群数)等检测项目,确保农产品安全。
三、其他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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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肥料 :需通过环境效应评价和功能菌株筛选,田间试验验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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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水剂、硫含量 :农林保水剂需明确效果评价要求,肥料中单质硫含量需符合标准。
四、违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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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添加非法物质或虚假标识的肥料,将面临没收、罚款及市场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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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分级标准的肥料,不得销售给农业经营者。
以上标准适用于化学肥料、有机肥料、无机肥料及复合肥料等,农药、土壤调理剂等也有单独规范。购买时需核对执行标准及包装信息,避免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