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主要包含生育津贴、生育补贴、营养补贴及围产保健补贴等部分,具体如下:
一、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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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职工产前或手术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30×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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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早产(≥7个月):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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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3.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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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0.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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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3-7个月):1.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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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以内流产: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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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以职工产前或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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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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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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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生育 :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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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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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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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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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未参保或参保未满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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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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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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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补贴 :300元(适用于符合国家规定90天以上产假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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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保健补贴 :700元(与营养补贴一并发放)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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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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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接生、手术等费用由基金支付,超出部分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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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等重大手术有额外支付限额(如一级医院2000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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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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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生育津贴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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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申领补贴需额外提供配偶无工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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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标准综合了2020-2024年最新政策,具体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