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事业单位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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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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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指定基层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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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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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起付标准:无统一标准,按医疗机构级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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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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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指定基层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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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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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及外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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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指定基层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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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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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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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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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含)以下工龄:45%(最高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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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年工龄:50%(最高1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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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年工龄:55%(最高2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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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5年工龄:60%(最高3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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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0年工龄:65%(最高4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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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年以上工龄:70%(最高5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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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统一按65%比例报销,无工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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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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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在校学生:门诊90%-50%,住院9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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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门诊60%(每人每月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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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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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每月300元起付标准,退休人员年人平定补120-180元,在职职工年人平定补10-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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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起付标准3万元,3万-4万元报销85%-92%,4万-7万元9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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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 :超过限额部分单位报销75%,个人负担25%
以上比例及标准综合了广州市医保政策及近年调整情况,具体执行以广州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