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的医疗费用及相关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一、家庭共济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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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对象
包括参保人员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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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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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 :支付参保人员及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部分(如门诊、住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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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及耗材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个人自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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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缴费 :支持支付参保人员及近亲属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以及北京市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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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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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被共济人(近亲属)需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若在外省市参保则无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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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流程
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支付宝“京通”小程序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家庭共济备案。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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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顺序
共济时需先使用参保人员本人个人账户资金,再使用其他家庭成员账户资金。2. 限制范围
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等非医保保障范围支出。
四、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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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登录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京通”小程序,绑定共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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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前往各区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备案手续。
以上政策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进一步扩展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便利了家庭成员的医疗保障需求。